关于加强行文规范的通知
各部室、各出资企业:
为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公文质量,加强公文写作的规范化,便于各类情况信息的上传下达,沟通反馈,结合集团公司日常工作,对公文行文规范如下:
常用公文种类
决定: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。
通知:适用于发布规章制度;转发各级公文;传达工作事项;人事任免等。
请示: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、批准。
规定: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作出安排,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和行为规范。
报告: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,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或建议,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。
函: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、询问和答复问题,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。
会议纪要:适用于记载、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。
行文格式具体要求
标题应当准确简练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,可用书名号、引号、顿号、连接号和括号,单位、人名等并列时,应用顿号分开,不使用空格。标题字体为宋体2号加粗。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1行位置,分1行或多行居中排布,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,排列对称,长短适宜,间距恰当,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。
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,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的简称、统称,在标题下空1行,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字,回行时仍顶格,最后一个单位后加冒号。
正文在主送单位名称下1行,每自然段左空2字,回行顶格。数字、年份不能回行。从左至右横写、横排。结构层次序数依次为“一、”“(一)”“1.”“(1)”;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、第二层用楷体字、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。
4.公文如果有附件,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标注“附件”,后标冒号和名称。附件如有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字(如“附件:1.xx”),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。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,应当与上1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。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,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注“附件”,有序号时标注序号,其序号和名称前后标注应一致。
5.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,年份标全称,月、日不编虚位(即1不编为01),字体为3号仿宋,右空4字编排。在成文日期之上、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单位署名。
6.用印位置要求上不压正文,下要骑年盖月。
7.页码置于页面底部居中。
三、其他具体要求
1.公文的文种根据行文目的、发文单位的职权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。
2.公文中的数字,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、词组、惯用语、缩略语、具有修辞色彩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等必须使用汉字外,均应用阿拉伯数字。在同一公文中,数字的使用应前后一致。
3.公文用词要准确、规范,如确需使用非规范化简称,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,前后使用一致。
4.以发文单位文件行文的公文,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单位标志下空2行位置,居中排布。年份、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;年份应标全称,用六角括号“〔〕”括入;发文顺序号不加“第”字,不编虚位,在阿拉伯数字后加“号”字。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编排,与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。“签发人”三字加冒号和签发人姓名居右空一字编排。“签发人”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,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