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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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室、各出资企业:

为进一步提高集团信息工作水平,切实加强集团信息报送工作和规范化运行,根据集团《关于印发<信息报送制度>的通知》(冀新合作〔2014〕4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冀新合作〔2015〕34号)要求,现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规范信息员队伍建设

各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,明确办公室的信息报送职能,同时设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公司的信息报送工作,于11月9日前将信息员信息发送至集团邮箱,内容包括姓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和QQ号。集团办公室将对信息员登记造册,统一管理。

二、规范报送信息内容

各出资企业报送信息内容包括:省社及集团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在本企业的执行落实情况;重大项目、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;各级领导指导、检查工作或参观、访问情况;企业经营动态、管理动态信息;企业文化建设、党建(含工、青、妇工作)情况;其他需报知集团的重要信息。

三、规范信息报送程序

1.各出资企业信息员负责收集、整理本公司各类信息,并经公司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集团办公室。

2.集团办公室负责收集各公司的上报信息,对其进行整理、筛选、审核,将审核后的信息报集团领导审批,并按领导批示以简报形式发布或向相关领导报送。根据上报信息的情况,适宜发布的可在集团公司网站发布。

四、规范报送要求

1.报送的文档要求

信息的内容要真实、严谨,文字表达要准确、精炼。信息统一使用Word文档,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,如有相关图片、视频文件需一并发送。需以纸质文档报送的由专人报送至集团办公室。

2.报送的时间要求

各出资企业每月至少有3条当月信息上报,信息的报送要注重时效性,力求不迟报、不溺报。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先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通报,后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至集团办公室。新闻性信息一般两日内报送至集团办公室。

五、规范考核制度

集团公司将采取定期通报制度,每半年对各企业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,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考核依据对各单位进行评比,并根据报送数量、质量进行适当奖励。


2019年1月30日 15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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